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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行为出租人有权中止租赁合同
2007-12-09 20:44:25 源自:贵阳房产网
   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,同时收回房屋。由此造成损失,由承租人赔偿:

    1.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;

    2.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、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;

    3.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

    4.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;

    5.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;

    6.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;

    7.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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