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《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即将在全省推行,使用“范文”的合同单位,不仅要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,还要求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,这些措施将有效让消防者避免遭遇“霸王条款”,并防止所购房屋被“一女两嫁”。
据介绍,近年来,消费者不时遭遇一房两卖、产权证未办理完毕房开商就消失等情况。对此,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研究后,草拟了《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,并在网上公示,公开向广大消费者、房地产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意见。
据省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,征求意见稿要求使用该示范文本合同的单位,不仅要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,还要求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。备案时,工商部门将对合同进行审核,也就是先从合同条款内容上为购房者把关,查看格式合同提供方是否存在免除应当承担的责任内容,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。
征求意见稿从内容上对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情况描述得更仔细,不仅有所购房屋的面积、单价、层数等简单信息,还明确了房屋的净高、朝向、有几个阳台、阳台是否为封闭式等内容;在产权证的办理方面,“范文”中明确了具体的时间,而非由房开商和购房者自由协商,避免约定时间过长而带来后遗症。
目前,“范文”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,工商部门与住建部门汇总意见通过后,将正式出台《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,届时将在全省推行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