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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套房新规“认房又认贷”执行受阻
2010-06-11 10:59:40 源自:贵州商报

  住建部、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,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再次进行明确。而记者近日从贵阳市各大银行的网点了解到,由于全国房屋产权证信息尚未联网,异地购房情况难以监控,二套房“认房又认贷”尚不能完全执行。

  据了解,新规明确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房(及以上)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: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,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信息登记系统(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)中其家庭登记有一套(及以上)成套住房的;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(及以上)住房,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;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、面测等形式的调查,确信借款人已有一套(及以上)的住房的。

  “目前还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,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依旧按照一套房标准执行”。面对二套房认定新规,省工行个贷部工作人员直言,新规可能更实用于本地购买二套房的情况,而如果是异地购房者,在外地已经拥有房产,且没有通过银行贷款的,在本地再购房一套房则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。

  随后,记者又走访了建行、中行、农行等多家银行的网点,这些银行的个贷柜台人员均表示,目前没有接到总行具体通知,所以对二套房的界定仍会以征信记录为准。省交行个贷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由于目前全国房屋产权证信息尚未联网,无法查出其在异地是否拥有房产,所以,只能从个人的征信记录来审查,一些外地有房产的二次购房者很有可能会“钻空子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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